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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工作实务辅导要点(8)

发表时间:2013/6/27 10:25:0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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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统计师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学习统计师考试课程全面了解统计师考试的教材重点,小编特编辑了2013年统计师考试统计工作实务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房地产业统计

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

房地产开发包括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房屋租赁:不包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工程施工活动;房地产商自营的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家庭旅社、学校宿舍、露营地的服务。

物业管理不包括独立的房屋维修及设备更新活动,贸易大厦、小商品大厦的市场管理活动,社区服务。

房地产中介不包括房产测绘。

其他房地产活动: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活动,土地管理活动,房屋拆迁活动,房地产交易管理活动,房屋产权登记管理活动,不包括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活动。

房地产开发业统计调查单位不包括单纯的房地产管理、代理与经纪的企业或单位。

1、房屋施工面积: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及配套房屋)建筑面积。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2、房屋新开工面积:不包括上期路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

3、房屋竣工面积: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令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4、不可销售面积:报告期内房地产公司竣工的用于拆迁还建的房屋面积;接受委托、定向开发建设,并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所建设的统建代建房屋竣工面积;竣工的学校、幼儿园、派出所、居委会、商店等公益设施建筑面积。

5、竣工房屋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计算。

6、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现房销售面积:在报告期内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已经竣工达到入住条件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

期房销售面积:在报告期内正式签订合同买卖合同、正在建设尚未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

7、空置面积: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空置时间在一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突围时间在一年到三年(含一年)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为积压商品房。

容积率: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总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专业统计

包括能源、财务、固定资产投资、对外经济贸易、财政金融、人口、劳动工资、社会、科技、资源与环境统计等。

一、能源统计

计算购进量的能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已实际到达本单位;二是经过验收、检验;三是办理完入库手续。但是在未办理完入库手续前,已经投入使用的或已经销售的,要计算在购进量中。购进量遵循谁购进,谁统计的原则。

下述情况不能计算在购进量中:一是供货单位已发货,但尚未运到本单位,即使已经付款;二是货已运到本单位,但尚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前的;三是经验收发现的亏吨(按验收后的实际数据计算购进量);四是借入的,自产自用的,车间、工地上年领用今年退回的,以及加工来料(作价的除外)。

能源消费量统计原则:

1.谁使用、谁统计;

2.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

3.消费量只能计算一次。对于反复循环使用的能源,消费量不得重复计算,如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

4.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统计在能源消费量中。

5.企业自产能源,凡作为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燃料,又分别计算产量的,消费量要统计。如煤矿用原煤生产洗煤,炼焦厂用焦炭生产煤气,炼油厂用燃料油发电等。但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费的半成品和中间产品,不统计消费量中,如炼油厂用原油生产出燃料油后,又用燃料油生产其他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燃料油不计算产量,那么作为中间产品的油也不计算消费量。(如果燃料油计算产量,那么也要计算消费量)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具体指:

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的能源;

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

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

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

5.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不包括:

1.由仓库发到车间,但在报告期最后一天没有消费的有源。这部分能源应在办理假退料手续后计入库存量。

2.回收利用的余热、余能;

3.拨到外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能源;

4.调出本单位或借给外单位的能源。

工业生产能源消费包括:

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材料、燃料、动力;作为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还包括用作加工转换的能源。

2.产品生产过程中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

3.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能源;

4.新技术研究、新产品试制、科学试验使用的能源;

5.为了工业生产活动而在进行的各种修理过程中使用的能源;

6.生产区内的劳动保护用能等。

车辆用油:如果工业企业所属的车队是独立核算的企业,其消费的成品油即不能包括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中,亦不能包括在“车辆用油”中,它的消费应为交通运输业企业消费。

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各种二次能源产品:如火力发电产出的电力,热电联产同时产出的电力、蒸汽、热水,洗煤产出的洗精煤、洗中煤、煤泥等;炼焦产出的焦炭、焦炉煤气和其他焦化产品;炼油产出的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油气、炼厂干气和其他石油制品(石脑油、各种原材料、溶剂油、石蜡、润滑油、石油沥青等);制气产出的是焦炉煤气、其他煤气、焦炭和其他焦化产品(煤焦油、精苯等)。

能源库存量: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性质,分为生产企业产成品库存、经销企业(批发、零售企业)用于经营销售的库存、使用企业用于消费的库存。P147-148:包括和不包括范围。

库存量的核算应遵循的原则:

1.时点性原则。

2.实际数量原则。

3.库存量的核算,以验收合格、办理完入库手续为准,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不能计入库存。

4.能源生产企业产成品库存和能源经销企业(批发、零售企业)用于经营销售的库存按照能源的所有权原则统计,能源使用企业用于消费的库存按照能源的使用权原则统计(建筑企业库存按照“谁管理、谁统计”的原则统计)。

能源统计的主要分析指标

能源生产弹性系数=能源生产总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

电力生产弹性系数=电力生产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

一般来说,电力的发展应当快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电力应超前发展.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用国内生产总值指标计算.

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能源消费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

电力消费弹性系数=电力消费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100%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国内生产总值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电耗=全社会用电量/国内生产总值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能源消费量/工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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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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