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7日—1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新应试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
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须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下同)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办法,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至设区市环境保护局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经省环境保护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电话:0791-86866675)资格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办法,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经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只需提供参审人员汇总表):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2)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备原件);
(4)单位出具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2份;
免试科目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除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和国家环保总局核发的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且须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并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经省环境保护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电话:0791-86866675)初审后,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12333)进行资格终审及报名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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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