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鸭山市2012年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场资格确认的通知
根据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双鸭山市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场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1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7:00
地点: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科(新兴大街215号)。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报考双鸭山市公安机关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项目生和公益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
5、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逾期不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469-4629931。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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