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新余学院及有关单位: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是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注册,根据省卫生厅人才交流中心《关于转发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通知》(赣卫人才字〔2012〕6号),现就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声明原合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
二、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4、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
三、申请人由所在单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经市卫生局人秘科审核后报省卫生厅办理。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 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相关推荐:
关注: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试题 报考指南 论坛交流 问题解答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