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MBA、MPA复试通知
MBA中心、MPA中心及相关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国家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第二阶段为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和相关测试(复试)。为进一步体现科学、公平、公正、自主、自律的招生原则,发挥培养单位在选拔优秀生源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我校2013年MBA、MPA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从专业视角考察考生的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专业技能等,是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
校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为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复试工作的领导机构,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中心要成立“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复试考试委员 会”,委员会主任由学院院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中要明确资格审查、考务工作等具体工作人员,所有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为我校在岗在编工作人 员。
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第二阶段考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两个阶段考试并重,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从组织上确保多环节、多层次考察考生,力争科学、全面、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我校复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2014年1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MBA中心和MPA中心自定。各中心确定具体复试方案(见附件6)后须在考前一周通知本单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告知考生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及其他注意事项。并将本学院复试考试委员会组成情况及复试方案(含纸质和电子档)上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处备案,同时在本学院网页上公布。
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过期将不予补试。
三、复试程序及内容
1、考生资格自审
考生先进行资格自审,资格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复试资格。
2、学校资格审查
学校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各中心负责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复查。审查材料如下;
(1)报名网站打印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此表一式三份。
报考MPA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研究生院初审学历无匹配的考生,各中心应提前通知考生本人在复试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各中心应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历认证报告等证件原件和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审查人(必须为在岗教师)应在考生提交的所有复试材料上分别签字,同时在考生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招生单位审核意见”栏标注“审查通过”字样,审查人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审查人需亲笔签名,不得以私章代替。对于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视情况对审查人、责任人和单位采取通报批评、限额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理。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负。
3、参加复试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报考的中心缴纳复试费100元。所缴费用按照我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MBA、MPA复试科目如下:
学位类别 |
复试科目 | |
MBA |
政治理论考试 |
面试 |
MPA |
政治理论考试 |
面试 |
具体复试科目和安排详见MBA中心、MPA中心复试方案。
(1)面试
面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① 面试着重考查考生从事专业领域的能力和潜力,包括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业务进修、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等内容。
② 面试小组(即考试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必须有2名及以上同一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1-2名该行业的企业专家共同组成。
③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入考生成绩。
④ 面试问答须真实、准确记录,并填写《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综合面试记录表》(见附2)。
(2) 政治理论考试
政治理论考试由各中心负责政治理论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工作。政治理论考试需提供A、B两套试题。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需在规定时间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① 考试为闭卷形式。
② 命题以考试时间180分钟为参考,满分100分。
③ 试题以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难易适度。
④ 试题封面格式见附件3,试题每题标明分值,页脚标明“共 页 第 页”,试题之间不留空白。答题纸格式见附件4。
⑤ 阅卷评分必须准确、明晰,标明每题所得分值与总分,阅卷老师复核后在“阅卷人”处签名。
4、签订培养协议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复试前学院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领取新版培养协议书,复试完与报送材料一起交回。
四、材料报送
复试工作结束后,MBA中心和MPA中心须向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处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包括:
(1)本中心复试考试委员会组成情况及复试方案;
(2)《2013年MBA/MPA复试成绩及建议录取名单》(见附件5);
(3)考生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每位考生的材料按资格审查表(已签名盖章)、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已审核签名)、电子注册备案信息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各一份的顺序装订。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按建议录取名单中准考证号升序排列;
(4)培养协议书(按建议录取名单中序号排列)。
2、各中心留档材料包括: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2份)
(2)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综合面试记录表
(3)2013年第二阶段政治理论考试试题
(4)2013年第二阶段政治理论考试答卷
以上材料由各中心及时归档,留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以备检查和评估使用。
五、时间安排
1.我校复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2014年1月6日。
2.2013年12月9日前,上报本中心复试考试委员会组成情况及复试方案。
3.2013年12月9日前,提交政治理论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政治理论考试需提供A、B两套试题。
4.其他录取上报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1月10。
六、附件
1.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面试记录表
3.2013年第二阶段政治理论考试试题格式样本
4.2013年第二阶段政治理论考试答题纸格式样本
5.2013年MBA/MPA复试成绩及建议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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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