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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人事考试网:2016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笔译考试通知

发表时间:2016/3/28 13:57: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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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按照国家2016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安排,我省组织英语、日语科目考试;法语科目考试在北京、上海设置考区;阿拉伯语科目考试在北京设置考区。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语种级别考试日期和时间科目
英语、日语一级5月22日14∶00-17∶00笔译实务
二、三级5月22日9∶30-11∶30笔译综合能力
14∶00-17∶00笔译实务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笔译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笔译综合能力》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实务》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

(二)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 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试人员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但不得携带电子词典。考试时每人配草稿纸一张,与试卷一并发放,考后统一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0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样式见附件3)。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3月29日9:00 - 4月5日 16:00;

缴费时间:3月31日9:00 - 4月11日16:00。

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考区所属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考试级别、专业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影响考试成绩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一级翻译与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打印《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二级(全科)及三级翻译的应试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

一级翻译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相关证书或相关评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免试二级《笔译综合能力》的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1份。

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开始时间,截止时间统一定于4月8日16:00(不少于2个工作日)。各市应于3月22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二)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济南市和青岛市设置考区。

(三)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9:00至5月22日14:30。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信息设置为:

无标题文档

名称级别专业考试科目
009.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01.一级01.英语笔译2.笔译实务
02.日语笔译2.笔译实务
02.二级01.英语笔译1.笔译综合能力  2.笔译实务
02.日语笔译1.笔译综合能力  2.笔译实务
41.英语笔译(1科)2.笔译实务
42.日语笔译(1科)2.笔译实务
03.三级01.英语笔译1.笔译综合能力  2.笔译实务
02.日语笔译1.笔译综合能力  2.笔译实务

七、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1号)文件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一级笔译考试费每人每科250元,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笔译考试费每人每科140元,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笔译考试费每人每科125元。

八、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各市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务要求,确保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附件:1.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06所)

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附件1

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方式及途径
报送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审核点信息汇总表3月22日前协同办公平台
报送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场资源表5月9日传真至0531-88190514协同办公平台
报送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试卷领取及值班信息表5月17日协同办公平台
从指定地点领取试卷5月19日专人专车
考试实施5月22日考试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考前准备情况、开考情况、考试结束试卷回收情况。
将答题卡、座次表及第二联考场情况记录单(各考区自行复印留存作违纪处理)送至指定地点5月23日专人专车
报送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表5月31日传真至0531-88190514原件寄送

注:所涉及表格请各市自行从考务通FTP下载使用。

附件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

试点单位名单(206所)

序号院校名称序号院校名称序号院校名称
1安徽大学25徐州师范大学49西北师范大学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6扬州大学50中山大学
3合肥工业大学27南昌大学51暨南大学
4安徽师范大学28江西师范大学52华南理工大学
5北京大学29辽宁大学53华南师范大学
6北京交通大学30大连理工大学5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1东北大学55广西大学
8北京理工大学32大连海事大学56广西师范大学
9北京科技大学33辽宁师范大学57广西民族大学
10北京邮电大学34沈阳师范大学58贵州大学
11北京林业大学35大连外国语学院59贵州师范大学
12北京师范大学36内蒙古大学60海南大学
13首都师范大学37内蒙古师范大学61河北大学
14北京外国语大学38宁夏大学62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15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39山东大学63河北联合大学
16北京语言大学40中国海洋大学64河北师范大学
1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41中国矿业大学65燕山大学
18外交学院42中国石油大学66郑州大学
19国际关系学院43中国地质大学67山东科技大学
20华北电力大学4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68南京理工大学
2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5厦门大学69青岛科技大学
22河海大学46福州大学70济南大学
23南京农业大学47福建师范大学71山东师范大学
24南京师范大学48兰州大学72曲阜师范大学


73聊城大学102华中科技大学131天津理工大学
74鲁东大学103东南大学132天津师范大学
75青岛大学104武汉理工大学133陕西师范大学
76烟台大学105华中师范大学134西安外国语大学
77山东财经大学106湖北大学135新疆大学
78山西大学10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36新疆师范大学
79太原理工大学108中南民族大学137云南大学
80山西师范大学109湖南大学138云南师范大学
81西北大学110中南大学139云南民族大学
82西安交通大学111湖南科技大学140浙江大学
83西北工业大学112长沙理工大学141浙江师范大学
8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13湖南师范大学142三峡大学
85复旦大学114吉林大学143湘潭大学
86同济大学115华东师范大学144浙江工商大学
87上海交通大学116上海师范大学145宁波大学
88上海理工大学117上海外国语大学146重庆大学
89上海海事大学118上海对外贸易学院147西南大学
90东华大学119上海大学148重庆师范大学
91河南科技大学120四川大学149四川外语学院
92河南大学121西南交通大学150西南政法大学
93河南师范大学122电子科技大学151天津外国语大学
94信阳师范学院123西南石油大学152天津财经大学
95黑龙江大学124成都理工大学153延边大学
96哈尔滨工业大学125西南科技大学154东北师范大学
97哈尔滨理工大学126西华大学155北华大学
98哈尔滨工程大学127四川师范大学156吉林师范大学
99东北林业大学128西南财经大学157南京大学
100哈尔滨师范大学129南开大学158苏州大学
101武汉大学130天津大学159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160北京工商大学176华东交通大学192武汉工程大学
161长春师范大学177华东理工大学193武汉科技大学
162大连海洋大学178华东政法大学194西安理工大学
163东北财经大学179华南农业大学195西安石油大学
164东北电力大学180华中农业大学196西北政法大学
165广东工业大学181空军工程大学197西南民族大学
166广西科技大学182昆明理工大学198云南农业大学
167贵州财经大学183牡丹江师范学院199浙江理工大学
168桂林电子科技大学184南京林业大学200中国传媒大学
169国际关系学院18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中国民航大学
170河北传媒学院186山东建筑大学202中国人民大学
171河北工业大学187陕西科技大学203中国政法大学
172河北科技大学188上海中医药大学20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73河南农业大学189沈阳建筑大学205重庆医科大学
174河南中医大学190沈阳理工大学206重庆邮电大学
17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19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附件3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姓  名
性  别
所在学校
身份证号
学  号
在 读 证 明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年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处、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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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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