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方式
应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办理证书所需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市卫生局人事部门统一办理;市直及驻青各单位的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办理;各区、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办理。
二、办证时间、地点
各主管部门汇总办证材料后统一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证书统一办理时,请提前三天,将《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传真或发邮件至考试中心。传真电话:82657691,邮箱地址:qdrskszx@163.com。
办理时间:2015年11月26日-12月11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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