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在双中、省直各单位: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在双鸭山地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照片,到考试中心办理。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915室,电话:0469-6136662。
二、其它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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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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