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卫生计生委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卫人〔2015〕125号)精神,现将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成绩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专业实务67分,实践能力65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二、我市刘小倩等338人成绩合格,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请认真做好考试成绩公布等各项考试后期工作。
附件:南平市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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