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本文整理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机械设备和配件供应单位的安全责任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2.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配件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监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及配件。
3.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管理
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评标委员人会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1.评标委员会法律责任
(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处l万元以下的罚款。
(2)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标人法律责任
(1)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lO‰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编辑推荐:
更多关注: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 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报考条件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二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二级建造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二级建造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