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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强化讲义(78)

发表时间:2013/3/7 15:56: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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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本文整理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质量鉴定和工程量鉴定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阴阳合同的处理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合同履行地和诉讼当事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开庭和裁决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除非当事人协议不开庭;仲裁不公开进行,除非当事人协议公开的。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㈠ 没有仲裁协议的;

㈡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㈢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㈣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㈤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㈥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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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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