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强化讲义(121)

发表时间:2013/3/12 14:52: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本文整理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1)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并承担各自负有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就其实质来说,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生效后,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则

全面、适当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的方式、地点、期限等,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

2)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也是《合同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原则,它贯穿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讲诚实,要守信用,要善意,当事人双方要互相协作,合同才能圆满地履行。

3)公平合理,促进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订立合同时起,直到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以及发生争议时对纠纷的解决,都应当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善意地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附随义务。

4)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原则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合同法》在若干条款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合同的变更,分别作了专门的规定。这些规定更加完善了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并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章第15条至第41条做了详细规定,现概述如下:

1)产生排放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措施防止扬撤、渗漏、流失、丢弃;

3)产品应采用易回收的包装物,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包装物的回收利用工作;

4)转移固体废弃物,应向移出地的省环保部门报告,并应经接受地省环保部门的许可;

5)禁止境外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6)禁止进口不能用做原料的固体废物,限制进口可以用做原料的废物,确需进口的需经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7)推广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先进工艺设备,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有关部门应公布限期淘汰目录,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期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使用目录一规定的设备和停止采用目录中的工艺。被淘汰的工艺设备不得转给他人使用;

8)企业事业单位应合理选择,利用原材料、能源,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9)露天堆放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物矿石、尾矿和其他固体废愉,应设置专用场所并须符合环保标准;

10)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定。

编辑推荐:

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强化讲义汇总

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复习笔记汇总

更多关注:二级建造师成绩查询  201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报考条件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二级建造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1400起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880起

        了解课程

        1615人正在学习

      • 二级建造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研发资料

        580起

        了解课程

        68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