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北京化工大学财务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不解决北京户口,报名从速,录完即止: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
2、研究生学历,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本科毕业于部属“211工程”以上院校;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环境。
二、岗位职责
(一)会计核算岗(1人)
1、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高校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国家财经法规和高校财务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具体落实工作;
2、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单,填写记账凭单做到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内容完整、分类正确、摘要规范;
3、负责高校相关费用的结算及债权债务的核实与清理;
4、负责高校相关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等工作;
5、负责高校各项税收的代扣代缴工作。
(二)科研项目管理岗(1人)
1、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高校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国家财经法规和高校财务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具体落实工作;
2、负责制订和完善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经费申请,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审查;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经费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5、监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分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6、编制各类会计报表,撰写会计报告,做到真实、完整、及时、准确;
7、负责各类项目经费的结算、指标控制管理,财务收支管理;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完成后的财务决算和审计工作。
三、联系方式及地点
联系人:赵春,咨询电话:010-64435874(和我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邮箱:zhaochun@mail.buct.edu.cn
工作地点: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财务处
四、招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简历邮件发送至邮箱,不接受现场咨询;
2、接收简历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3、简历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