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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师招聘:华东政法大学工作人员招聘最新公告

发表时间:2013/4/22 11:11:57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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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师招聘:华东政法大学工作人员招聘最新公告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序号 部门 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要求
1 学生处 辅导员 5 硕士以上 党员,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
2 团委 团委干事 1 硕士以上 党员,具有社团工作经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 国际交流处 翻译 1 硕士以上 本科英语专业,英语翻译、口译专业优先,听说读写精通;具有大学英语专业8级或高级口译证书;具有从事英语翻译工作经验的优先;气质良好、性格开朗、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 后勤管理处 医生 1 本科以上 45周岁以下,临床经验3年以上,具备执业资格;有亲和力、健康状况良好; 电脑操作熟练,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服务意识; 具备三甲医院工作经验(主治及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5 人事处 劳资科 工作人员 1 硕士以上 有理工科学习背景,工作认真踏实
6 政治理论部 行政秘书 1 硕士以上 工作认真踏实,办公自动化应用熟练;中共党员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huazhenghr@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报名截至2013年5月10日。《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可至我校人事处网站下载(www.rsc.ecupl.edu.cn)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合格者将收到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者由人事处向用人部门推荐。

(4)用人部门考核。用人部门根据专业要求及岗位特点,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的考核。经用人部门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政审。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6)体检。拟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聘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站和学校公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有关进校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储老师

联系电话:67790279、67790045

华东政法大学

2013年4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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