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在原陕西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院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古都——西安,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40余亩,现设15个教学系。学院教师教育类专业齐全,以重点发展学前教育专业为办学特色,此外,学院长期以来还承担了基础教育教师和管理干部的培训任务,形成了以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贯通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为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培养了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者。
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教师岗位.xls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xls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身心健康。
2、应聘人员一般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含应届毕业生,下同),且第一学历应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三本及民办院校),各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部分紧缺专业可考虑选聘省内外“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或专业院校优秀硕士研究生。
3、应聘人员均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获得优秀教学科研成果或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4、优秀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向学院人事处递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具体内容包括:
(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
(3)职称证书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者提供)
(4)其他技能、奖励证书复印件
(5)《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成果登记表》(附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6)应聘人员可直接向学院人事处递交材料,或通过邮箱寄送。
2、学院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发布考察通知。
3、由学院组织各职能部门、所聘部门对初审合格人员实施考察。考察分笔试、面试(试讲答辩)及基本资质等部分组成,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科研情况及综合素质。(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4、经学院考察研究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其在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并组织进行心理测试。凡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5、通过上述考察程序的人员与学院签订用人协议,并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批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30056、13772431637
邮箱:sjyrsk0056@163.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学历学位+拟应聘专业)”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东段(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人事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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