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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梁平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73名公告

发表时间:2013/8/1 11:09:23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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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梁平县城区学校选聘教师73名公告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

2013年部分城区学校选聘教师通知

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7月30日审批同意,我县2013年部分城区学校拟选聘教师73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工作需要。

(二)由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择优聘任。

(三)城区中小学校(不含城东小学)之间互不选聘。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岗位73个(含梁平一中自主选聘2人),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梁平县2013年部分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4)。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保安管理、工勤管理岗位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及以上教师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类别相对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除《一览表》规定专业外,其余报考者所学专业或近两年工作岗位与所报考岗位一致(报考艺体、英语、计算机、校医等岗位的教师需所学专业、近两年工作岗位与所报考岗位均一致)。

(四)近五年(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论文获县教育学会二等奖或市教育学会三等奖及以上;说课或赛课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两个条件须具备其中一个。

(五)报考艺体学科岗位(含音乐、美术)者,在上述条件基础上,须有个人作品(演出、参赛)或指导单位(学生)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六)近三年在现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且结论为“称职”及以上。

(七)本人书面申请,任教学校同意(在申请书上学校领导亲笔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有下例条件之一者不能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0:00至8月3日12:00。

2.报名网址:梁平教育网(http://www.lpxedu.gov.cn)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须超过岗位需求数额1人及以上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8月1日8:30至8月3日18:00。

(二)现场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需于2013年8月1日8:30至2013年8月4日12:00到县教委303室缴笔试考务费,考务费标准:50元/科,未缴纳考务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成功缴纳考务费的报考者,需于2013年8月6日18:30前在梁平教育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进修校教师及保安管理、工勤管理岗位的,以笔试方式进行;报考高中学科教师岗位的,以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

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进修校教师及保安管理、工勤管理岗位的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面试以讲课方式进行。

3.成绩计算办法:

(1)幼儿园、小学、初中、进修校教师及保安管理、工勤管理岗位:笔试分值100分。

(2)高中学科教师岗位: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8月7日9:00-11:00;

面试时间:2013年8月7日14:00-18:00;

考试地点:梁平县梁山小学大众校区;

5.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8月7日23:00。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8月8日8:3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梁平县教委机关二楼210室。

3.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岗位数额需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考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则以赛课获奖等次高的优先;若赛课获奖等次相同,则以同等次获奖次数多的优先;若赛课获奖等次及同等次获奖次数并列,则以论文获奖等次高的优先;若论文获奖等次相同,则以同等次获奖次数多的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并按照上述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委会同选聘学校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遵纪守法、依法从教、爱岗敬业等情况。

(六)拟调动人员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8月10日至8月12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完善调动手续。

本通知由梁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梁平县2013年部分城区学校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doc

2.梁平县教育系统2013年教职工调动呈报表.doc

3.梁平县2013年部分城区学校选聘教师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样表).xls

4.梁平县2013年部分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

2013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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