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在编制计划内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
1、父母一方或配偶在卧龙区工作。
2、具有卧龙区常住户口。
3、在卧龙区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干部。
符合以上范围之一,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或其他全日制普通院校音乐、美术、舞蹈等与幼教相近专业的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4、热爱国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