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区乡中小学公开考调20名教师到缺编且急需进人的县城6所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盐源县区乡中小学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城区学校教师不得报考)。
(二)考调条件:
1、工作时间满5年(2008年10月16日前工作);
2、报考中学教师的报考者为乡镇中学教师;报考小学教师的报考者为乡镇小学教师,并从事所报考岗位学科教学3年及以上(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3、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的人员;
4、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考调单位及名额
考调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盐源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县城缺科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此次考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工作,县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1、报名时间: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须由县教育局签字同意);
3、《资格审查表》(在报名处领取);
4、近期(三个月以内)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
(三)报考要求:
1、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允许多单位或多岗位报考。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及填写《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在考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动资格,且后果自负,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3、笔试开考比例:报考心理学、农学专业的教师参加笔试人数与考调学科名额数之比应达到2:1,其余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考调学科名额数之比应达到3:1,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考调人员计划数。
(四)考试
1、本次公开考调考试只考笔试,总成绩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请带上身份证)
3、笔试内容
《综合卷》(教育公共基础知识40、学科专业知识60)。卷面满分100分。
4、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18日下午
地点:县教育局
(七)确定拟调人员名单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考调岗位名额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调人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次并列,则加试专业知识题。出现缺额,可在同一岗位参考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四、录取、公示
确定拟调动人员后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六、本公告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62953 6367666
监督电话:6369999
附:《盐源县2013年下半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xls》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教育局
2013年10月10 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