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特制订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招聘单位:开封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
2、招聘名额:高中13人、初中54人、小学12人、幼儿园21人。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学历及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所报专业必须一致。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二级甲等资格。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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