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五:我国北方屡遭沙尘暴肆虐
“同志们,我们不能闭门开会。会场外,北京正出现严重的降尘天气,这虽然有气候的因素,但也反映出环境问题的严重性。”4月17日,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在漫天的浮尘中召开。开幕式上,从黄色沙尘中走来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开场白振聋发聩。
在北方,虽然年年春季都有沙尘天气,但是,像今年这样“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沙尘暴实在不多。沙尘暴肆虐,致使机场航班取消,列车遭袭,人们出行受阻。这些,与其说是自然灾难,不如说是大自然对人类发出的严重警告。 近百年来,人类依靠科学技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但是,在品尝发展甜头的同时,却“忘记”了向大自然“埋单”,只是一味地向大自然索取。今天,大自然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向人类发出警告,沙尘暴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其实,如果我们稍加回忆,这几年,特大洪水、山体滑坡和江河污染等许多令我们痛心疾首的事件,有多少是单纯的自然灾害呢?其背后不乏畸形的经济开发和环境资源的过度消耗,更有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治理不力的行政渎职。
事件六:虐猫事件
3月1日,在各大门户网站,一组变态残忍杀害猫的图片被广泛传播:美丽的湖畔,一名打扮时髦的女子怀抱一只乖顺的小猫,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场面温馨;但接下来的举动令人震惊,那女子将小猫放到地上,轻轻抚摸着;小猫躺在地上,眯着眼睛看着女子。那女子用她那双崭新亮丽的高跟鞋跟踏进了小猫的肚子里。小猫张开了嘴巴,似乎在惨叫。但这只是一个开始,高跟鞋跟接着狠狠地插进小猫的嘴中,又插进小猫的眼睛里。小猫眼珠都被踩出来了,最后脑袋被踩爆了,“漂亮”的高跟鞋踩在一片血肉模糊之中。
这组图片激起了无数网民的极度愤慨,声讨之声不绝于耳:“真是人干的吗?”、“太残忍啦!”……
愤怒之余,人们不禁要问:我们都生活在同一地球,动物与动物之间难道就不能和平相处?我们已把对我们生命造成威胁的动物赶到灭绝的边缘,可这些可爱小动物呢?它们过去曾为我们守护粮食,给我们带来安心,也曾陪伴着我们走出寂寞的时刻,为我们带来快乐与欢笑!可是为什么今天我们要如此地残暴?是因为我们的危机心理?还是因为我们漠视生命……?
事件七:狩猎权拍卖事件
受国家林业局委托,我国首次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原定于8月13日举行。按照设想,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国际猎人可以通过竞标获得合法猎杀指定野生动物权利。基本价格为,一只盘羊1万美元、一只岩羊2500美元、一只马鹿6000美元、一只藏圆羚1500美元,一头野牦牛4万美元……
但消息发布仅两天,事件立刻成为舆论焦点,猎额度一经披露,公众便举起了"质疑牌" :狩猎是否考虑到不利因素?怎样能确保一级保护动物不因此举变成濒危动物?在狩猎过程中怎么保证不多杀和误杀?……
事件八:我国发布第一份绿色GDP核算研究报告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9月7日日共同发布了耗时2年作出的中国第一份绿色GDP核算研究报告——《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
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2006年初在10个省市启动了以环境核算和污染经济损失调查为内容的绿色GDP试点工作。启动绿色GDP试点工作的10省市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和四川省。试点工作将历时一年,分为技术准备、研究调查、全面核算、技术准备四个阶段。
12月9日,荣获“2006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特别奖的绿色GDP课题研究小组代表在发表获奖感言时透露,绿色GDP的核算并没有获得中国所有省份的支持 ,就在同时已有一些省市要求退出试点。
事件九: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
财政部和环保总局11月22日联合发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意见》表明我国从2007年1月1日起将逐步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优先购买对环境友好的环境标志产品,将鼓励企业生产可回收、低污染、省资源的产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同时引导消费者去选择绿色产品。 也对政府采购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批《采购清单》是在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和产品技术性能、信誉度及市场成熟度的情况下,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选取确定的。包括:轻型汽车、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水性涂料、人造木质板材、木地板、家具、电视机、轻质墙体板材、塑料门窗、白乳胶、建筑用塑料管材、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等14类产品81家企业856个型号的产品。
《采购清单》内容包括产品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号,和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等基本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保总局网站和中国绿色采购网公布。
事件十:各大城市相继出台电动自行车禁令
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对电动自行车解禁上牌之后,广州市从11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行电动自行车。无独有偶,在海口市,尽管在立法听证会上九成代表认为电动自行车不该禁,海口警方还是作出决定,从11月30日起禁行电动自行车。对于电动自行车,有的城市开禁,有的城市封杀,这反映了不同的城市管理理念。
大多省市出台禁令的主要理由,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性差,污染严重,给交通造成巨大压力”。
据专家分析,合格电动车在安全性能方面,基本与普通自行车无异;在环保方面,合格电动车配的蓄电池都是回收的,不会有随意丢弃产生大面积污染的现象。中国科学院专家曾预言,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绿色交通方式,必将在未来立体交通中扮演重要角色。作为新生事物,电动自行车发展初期存在一些问题是正常的。不合标准的电动车影响交通,政府部门可以从完善设施、加强管理等方面着力解决,似乎没有到“严禁”的地步。
从普通市民角度看,电动自行车价格低廉、节能环保、机动方便,已成为成千上万收入不高的普通工薪阶层较为理想的代步工具。不管在哪个城市,普通市民阶层永远是大多数,买得起机动车的人是少数。对交通管理部门来讲,应该对不同阶层合理的出行需求都给予适当满足。城市道路是社会公共资源,在当今公交服务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剥夺广大电动车主使用道路资源的权利和选择出行方式的自由,这是很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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