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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适合担任私人顾问

发表时间:2014/2/18 11:02:1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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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适合担任私人顾问

  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拟引入保险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分析人士认为,相比于银行理财经理,保险机构的销售人员与投资者有更密切的私人联系,投资者或将获得更好的资产配置服务。有分析认为,保险机构卖基金或早已开始,现在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将为基金投资者提供更加贴心的营销队伍。

  更似私人顾问

  暂行规定表示,为鼓励更多机构参与基金销售,拟引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等保险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目前,基金销售渠道以商业银行为主,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第三方销售为辅。如果想要购买基金,必须由投资者主动去咨询,导致基金服务总是被动地抵达投资者。

  保险渠道的参与将打破这一模式。分析人士称,保险营销队伍采取上门服务模式,与投资者的私人关系更为密切,可以使产品销售效果更好,而且也更了解其风险承受能力,能为投资者提供合适的资产配置建议。相比于银行理财经理,保险代理人更适合扮演私人投资顾问的角色。

  某相关券商分析师认为,保险机构或许早就开始卖基金了,一家保险集团的48万个人寿险代理人已经成为该集团旗下基金公司的销售力量。根据该集团2011年年报,其旗下基金公司产品规模的63.3%来自于交叉销售渠道,凭借集团综合金融优势,某基金产品募集资金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同年排名全部偏股型基金发行规模前十。

  短期难寄厚望

  证监会在暂行规定说明中表示,目前保险营销员队伍庞大,个体人员素质差异较大,且其与保险机构仅签署个人保险代理合同,因此,有必要强化保险机构对保险营销员的管理责任。

  深圳某基金公司的营销员工认为,保险销售人员队伍底薪低、销售产品时有夸大现象,而不同于保险产品,基金产品需要投资者自负盈亏,建议基金投资者通过保险机构购买基金产品前谨慎甄选代理人。

  某基金公司营销策划部副总监表示,长期来看,保险渠道的销售能力也有历史业绩支撑,对于基金拓宽销售渠道更为有利。但目前大多数保险营销队伍并没有客户基础,有的采用“传销式营销”和“人海战术”,给投资者带来严重负面感受,这对于任何金融产品来说都是致命的。短期来看,基金公司不会对保险渠道寄予厚望。他建议保险机构增强对客户的黏性,组建具有财富管理能力的营销队伍。

  该总监也担心,保险产品有高额的保单提成,基金产品难以提供足够的佣金收入给保险营销人员。因此即使有良好的营销队伍,即使保险代理人能够上门服务,也不见得会“带着基金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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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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