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明确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工信厅安全函〔2023〕33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日
来源:
https://www.miit.gov.cn/jgsj/aqs/gzdt/art/2023/art_924032cb57674057b9266a78c159c414.html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