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学习相关知识,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审计师考试的重点!
第三节 法律行为与法律责任
一、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行为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广义上理解,作为有法律意义和法律属性的行为是法律行为。
狭义上理解,法律行为是指民法学上的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
本节所述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例题2·单选题】(2009年试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
C.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
D.公司之间依法订立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如签订合同、订立遗嘱等。
民事法律行为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为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只有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才为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
意思表示----指行为人把进行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实施某一民事行为,必须将该意思表示出来。
3.民事法律行为应是合法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行为人必须具有预见其行为性质和后果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项民事活动,必须以行为人具有实施该项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要件。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其意思的表示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自愿,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强迫行为人实施或不实施某一民事行为;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须是真实的,即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外在的意思表示一致。
3.标的合法
标的是行为作用的对象。标的合法是指标的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4.标的须可能和确定
(1)标的可能,是指民事行为的标的可能实现。
民事行为的标的不可能实现称为标的不能。
(2)标的确定,是指民事行为的标的自始确定或能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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