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辅导讲义(23)

发表时间:2012/3/20 14:09: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审计师考试第四部分法律知识第六章公司法第四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的内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审计师考试,全面的了解2012年审计师考试的重点! 

第六章 公司法

第四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能出任董、监、高,因此当其在一个公司出任董事,对该公司破产有个人责任,则不再符合担任董事的条件,即不能再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挪用公司资金;

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④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⑤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⑧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相关文章:

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辅导讲义汇总(一)

2012年审计师考试法律知识辅导讲义汇总(二)

更多关注:审计师考试成绩查询  审计师考试科目  审计师报考条件

顺利通过审计师职称评定,可同时参加中大网校组织的职称英语考试培训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审计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3380

        初级 中级

        761人正在学习

      • 审计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续学服务校方支持

        1980

        初级 中级

        545人正在学习

      • 审计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

        980

        初级 中级

        445人正在学习

      各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