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2018年第七批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名单
(第07号)
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2018年第7批房地产经纪人与协理初始登记人员名单的公告(第12号),霍翔等17人符合初始登记条件(附件1),韩柳等3人符合延续登记条件(附件2),郑仲夏等4人符合注销登记条件(附件3),吕帆等14人符合符合初始登记条件(附件4),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附件: 1.浙江省2018年第七批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人员名单
2.浙江省2018年第七批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人员名单
3.浙江省2018年第四批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人员名单
4.浙江省2018年第七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初始登记人员名单
2018年第7批经纪人及协理第7批号经纪人登记公告附件.rar
浙江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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