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考试计划的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现将2023年度考试计划公开发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拟在全国45个城市举办4次。
2、董监高水平评价测试和基金经理法律知识考试拟在北京、上海、成都(仅举办董监高水平评价测试)、深圳举办12次。
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地点等以当期考试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2.2023年度董监高水平评价测试和基金经理法律知识考试计划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1月9日
附件1
2023年度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计划
项目 | 考试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 专场考试第1次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烟台、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呼和浩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乌鲁木齐、佛山、苏州、徐州、赣州、金华、温州、泉州、珠海、拉萨等45个城市举行 |
全国统一考试 | 2023年5月20日、21日 | ||
专场考试第2次 | 2023年7月29日、30日 | ||
专场考试第3次 | 2023年11月4日、5日 |
注:在未举办全国性考试的月份,协会将根据行业需求组织小范围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预约式考试和云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当期考试公告。
附件2
2023年度公募基金董监高和基金经理法律知识考试计划
原文:https://www.amac.org.cn//businessservices_2025/cyrygl/cyks/ksdt/202301/t20230109_14367.html
(责任编辑: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