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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1省直垂管系统公务员递补人员体检及人民警察学员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1/11/7 0: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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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1省直垂管系统公务员递补人员体检及人民警察学员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贵州省2011年省直及垂管系统公开招考公务员递补人员体检及人民警察学员身体条件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贵州省201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1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统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拟对部分职位考生进行递补体检、对拟录取的人民警察学员身体条件进行复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及复审对象
  1、递补体检对象:根据《招考简章》规定,经省公务员招考办审定,递补体检对象见《递补体检对象名单(第三批)》(附件1);
  2、复审对象:根据《招考简章》规定,经省公安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复审对象见《人民警察学员复审对象名单》(附件2)
  二、递补体检及复审时间
  2011年11月10日(星期四)。
  三、有关事宜
  1、递补体检及复审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15前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内花池旁集中报到。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递补体检及复审过程均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上网等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递补体检及复审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递补体检或身体条件复审。
  4、递补体检及复审人员在体检当日前一天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
  5、递补体检费为330元、身体条件复审费100元。体检费及身体条件复审有关费用由考生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
  6、未参加递补体检或身体条件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省公务员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复检、录用公示等内容)都将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递补体检对象名单(第三批)
  2、人民警察学员复审对象名单   

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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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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