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合同备案凭证
海关受理合同备案后,企业应当申领有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的凭证。
(1)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海关为了便于管理加工贸易货物而向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核发的登记册,企业凭此登记册办理进出口货物的备案、报关、报核等程序。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分册:便于企业使用而核发的另一本手册。
注意:分册可以单独使用,但是必须与手册同时报核。
(2)其他准予备案的凭证:对为生产出口而进口的属于国家规定的78种列名服装辅料金额不超过5 000美元的合同,A类、B类管理企业“免册”,直接凭出口合同备案准予保税,经海关签章编号后,进入进口报关阶段(即“不转/免册’?)。
6.合同备案的变更
合同备案变更的要求如下、。
①变更合同需报商务部门批准(原审批单位)。
②贸易性质不变、商品品种不变、合同变更金额小于10 000美元(含10 000美元)和延期不超过3个月的合同,直接到海关和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不需经商务部门审批。
③原lO000美元以下的合同,变更后进口金额超过10 000美元,A类、B类企业应重新开设台账;B类企业合同变更后,进口料件如涉及限制类商品的,加收相应的保证金。
④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合同从“空转”变为“实转”的,应对原备案合同交付台账保证金;经海关批准,可以对未完成部分收取保证金。
⑤企业类别调整为D类的企业,已备案合同经海关批准,交付保证金后继续执行,但是不得再变更和延期。
⑥对允许类商品改为限制类商品的加工合同,已备案的合同不再交付保证金;原允许类和限制类商品改为禁止类商品的,已经备案的合同按照国家即时发布的规定办理。
7.与合同备案相关的事项
(1)异地加工贸易备案申请。
①概念:异地加工贸易备案申请也称跨关区异地加工贸易,它指一个直属海关的关区内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个直属海关的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加工,生产出成品后回收出口的加工贸易。
②异地加工贸易备案申请要求:(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