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1)海关合作理事会1983年通过《协调制度公约》及其附件《商品名称吸编码协调制度》,
简称《协调制度》或HS。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2)《协调制度》分为21类97章。
(3)从类来看,基本上按社会生产的分工分类。从章来看,基本按照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功
能、用途来划分。从品目的排列看,一般是原材料先于成品,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列名具体的品种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种。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第二节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
(1)我国在《协调制度》的基础上增设本国子目(三级和四级子目),分别编制出《进出口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
(2)《进出口税则》中商品的号列称为税号,每项税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的税率。
(3)《统计商品目录》中为了统计需要,列出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并增加了第22类,第22类分为第98章和第99章。
(4)《协调制度》中的编码只有6位数,而我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编码为8位数,其中第7位、第8位就是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加入的“本国子目”。 来源:中国报关员考试网
第三节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海关行政管理
一、归类的依据
(1)《进出口税则》。
(2)《商品及品目注释》。
(3)《本国子目注释》。
(4)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
(5)海关总署发布的商品归类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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