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漂白平纹机织布,按重量计含棉30%,亚麻30%,涤纶短纤40%(210g/㎡;幅宽110cm( )
答案:5515.1900
解析:机织物是纺织商品。查阅类、章标题,作为一种涤、棉、麻混纺的机织物应归入第十一类,如作为棉机织物应归入第52章,如作为麻机织物应归入第53章,如作为涤纶短纤机织物应归入第55章,三章内均未见明确列出该商品的品目条文。从第十一类类注2(2)得知可归入第50~55章的两种及以上纺织材料混合制成的货品应按其中重量最大的那种纺织材料归类,依此规定本题织物化学纤维(合成纤维)短纤重量最大应归入第55章化学纤维短纤。因为与合成纤维混纺的棉和麻均为30%,二者重量相等,从后归类致使本题货品应作为主要与麻混纺的合成纤维短纤机织物归入品目55.15。进而归入以“聚酯短纤纺制”列名的一杠子目5515.1,再归入以“其他”列名的子目5515.1900。
17.装于一个纸盒内的一个夹牛肉(占三明治总重的25%)的小面包构成的三明治和一杯法式炸土豆条( )
答案:1602.5090
解析:可以将三明治(夹牛肉)视为夹牛肉的面包片。因为牛肉占三明治总重的25%,依照第16章章注2及第19章章注1(1)的规定,牛肉含量超过20%的三明治应按牛肉制品归类,归入第16章。该题所述商品是食品类,其加工方式和深度已明显超出第一、第二类允许的范围,查阅类、章标题,应归入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看起来既可以归入品目16.02(三明治),又可以归入品目20.05(炸土豆条)。这是一套以作为满足果腹需要的三明治和作为配餐食品的法式炸土豆条构成的零售成套货品,符合归类总规则三(二)所称零售成套货品的条件。三明治具有该套货品的基本特征故品目归类时应按三明治归类。所以本题食品应归入第16章品目16.02其他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肉、食用杂碎或动物血。最终归入子目1602.5090。
18.竹制圆签(制糖葫芦用的签) ( )
答案:4421.9022
解析:依据第44章章注6的规定,第44章品目中所称“木”,包括竹及其他木质材料,所以竹制圆签应按其他木制品归入品目44.21。按“其他”列名归入子目4421.9,最终归入子目4421.9022。
19.经塑料浸渍后压制成型的石棉机织物制半圆盘(用于汽车制动器,未装配) ( )
答案:6813.2010
解析:经塑料浸渍后压制成型的石棉机织物制半圆盘是石棉制品,查阅类、章标题应归入第十三类第68章。作为未装配的、制动器用摩擦材料制品,应按闸衬归入68.13。最终归入子目6813.2010。
20.口琴(作儿童玩具用) ( )
答案:9503.0050
解析:作儿童玩具用口琴既是玩具又是乐器。查阅类、章标题,当作为前者时似应归入第十八类第92章乐器,当作为后者时似应归入第二十类第95章玩具。依据第92章章注1(3)的规定,玩具乐器不应归入第92章,应归入品目95.03。最终归入子目9503.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