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八章考点:资产减值

发表时间:2019/4/15 17:12: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导航

第二节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和减值损失的确定

一、资产可收回金额计量的基本要求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在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应当遵循重要性要求。

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的确定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通常反映的是资产如果被出售或者处置时可以收回的净现金流入。其中,处置费用,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但是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等不包括在内。

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四、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企业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算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后,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遇到资产报废、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通过债务重组抵偿债务等情况,同时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编辑推荐:

中级会计实务教材知识点: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9年各科目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

2019中级会计考试培训 零基础轻松备考

(责任编辑:)

4页,当前第2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班]

        3大核心课程 4大经典课程 深度伴学服务协议退费

        980起

        了解课程

        449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冲关畅学班]

        12h考点串讲 4大经典课程深度伴学服务协议续学

        680起

        了解课程

        449人正在学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