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其中,台湾院校的不动产估价、不动产经营、土地管理、建筑、都市计划(或区域及都市计划)和不动产管理与开发学科的专业学历证书,可视同为报名条件中相关学科的专业学历。台湾居民在报名时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因各地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所不同,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中,对专业的限制并不是很明确,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经济、投资经济、房地产价格管理等,都可以报考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对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年限和证明比较重要,另外,各地的审核标准不一样,具体见当地公布的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务文件 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注:以当地考务文件为主。 查看详情>>
国家承认学历在初等方面有小学、中等教育有初中、高中(中职、高职、技校等),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还有第二学位班、研究生班(研究生近几年已停招)。经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查看详情>>
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二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满足要求。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工作年限如何来计算?说明:由于各地区政策略有不同,若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有差异请以当地考试文件为依据。 1.年限计算按周年计算,截止报名当年12月31日。 2.工作年限包括取得学历前后的年限。 3.如果连续取得学历的情况为:初中>高中>全日制本(专)科,那么工作年限只能从全日制本(专)科毕业年开始算起。 查看详情>>
1.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阶段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只需一项): (1)考生与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聘用)合同; (2)社保部门出具的考生参加工作后所缴纳的社保或医保等凭证; (3)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 (4)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党政群机关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工资凭证; (5)考生个人档案内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 2.考生应同时提供与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或医保凭证以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专业工作证明。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