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五、建筑物重置成本价等其它补偿标准有效性的基本要求
对收购和被拆迁房屋补偿的评估,房屋现值等于同类房屋的建造成本费用(包含建造过程中建造商的利润,但不包括购买者投入购房资金的利润),结合房屋的物理、经济和功能的退化状况确定,不考虑被拆迁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为取得土地而支出的各种补偿费标准,应说明其确定依据。有文件依据的,应首先符合国家性法律、法规等,不合理收费不应作为依据。同时要说明所依据文件的名称、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及文件中有关费用标准;没有文件依据的,如属当地一般规定,要有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有关的政府部门证明,涉及到当地不同区域的费用标准,要在对估价对象所在区域进行充分调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如调查征地实例),分析后确定客观取得费用,并说明原因。